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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6全讯白菜网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2018-11-10 01:21:26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民办教育促进法》和《766全讯白菜网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研究处理教学、科研、校企合作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 校长办公会采取“集体研究、校长决定”的方式议决事项。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研究决定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重要指示、决定、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

(二)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决策,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部署落实。

(三)校长任期目标,校长工作报告和全校性重大专项工作的计划和方案。

(四)学校重大行政规章制度,内设组织机构的职责范围。

(五)教学和学科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评估和专业认证,学科专业的设置和调整,学科资源的配置和调整,课程体系、培养方案的设置和调整,年度招生计划,学籍管理、学生就业、学风教风师德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六)年度进人计划,专业技术人员的调入、聘任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调离、延期聘用,学科带头人的招聘录用,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七)100万元及以上的贷款、借出款、投资款和合作款项,年度预算外单项超过10万元的支出,年度预算内项目追加投资超过10万元的支出。

(八)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年度预算内1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项目,5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修缮改造和绿化项目。

(九)年度设备采购计划和图书采购计划,学校单项5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采购、服务采购和大宗物资项目。

(十)基础设施等办学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5万元及以上有形资产的报损、出售、无偿调出等处置与出租、出借、转让等方案,单件1万元及以上、批量5万元及以上有形资产的报废。

(十一)与地方政府、境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重要合作事项。 

(十二)教学、科研、学科等机构的内部设置与调整和负责人的聘任,校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设立或调整方案,全校性各种行政委员会的设立、负责人和成员的任免。

(十三)学校收入分配、医疗、住房、职称等涉及教职工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四)给予教职工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解聘,给予学生勒令退学及以上行政处分,校级行政奖惩事项的评定,校级以上先进集体或个人推荐人选的确定。

(十五)校内招标项目拟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案。

(十六)学校大型庆典、纪念活动。

(十七)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十八)校长提交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 讨论研究需报请学校党常委会研究的重要事项:

(一)学校的办学方针、指导思想、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二)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医疗、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重大改革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调整。

(四)学校财务预决算,10万元及以上的基建项目和财政支出。

(五)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

(六)党委认为应先由校长办公会审议的事项;校长认为需要提交党委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章 会议议题

第六条 校长办公会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校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第七条 校长办公会涉及多个部门的议题,牵头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部门之间意见不能统一的,报请分管校领导协调。凡提报议题没有取得一致意见的,原则上不予受理,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提交会议研究的,应有牵头部门列明其他有关部门的不同意见。分管校领导对议题内容负有审查责任。

第八条 分管校领导会前应就议题中涉及自己分管的工作与校长沟通。

第九条 校长办公会议题提出前应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和沟通,征询有关方面的意见。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

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

属于学校专门委员会和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范围的议题,应经过专门委员会和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讨论。

第十条 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的基建工程项目、装修工程、修缮改造、绿化项目、仪器设备采购和大宗物资及服务采购,在充分调研、论证的情况下,立项、预算和合同可一并研究。

第十一条 凡属于分管校领导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或通过相关会签行文能解决的问题,原则上不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凡属学校各专门委员会和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不作为校长办公会议题,确有必要的,也应形成明确方案或意见后再提交。 

第十二条 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相关部门应填写《766全讯白菜网校长办公会议题审批表》,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周四上午12:00时前提交校长办公室汇总,校长审定。 

第四章 会议组织

第十三条 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由校长委托一位副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十四条 校长办公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周一,如遇重要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参加人员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和监察处处长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由校长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予以确定。

第十五条 因故不能出席校长办公会的人员,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告知校长办公室,事先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对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十六条 校长办公室负责校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一般在周四下午下班前将会议时间、地点通知参会人员,并将议题和有关材料分别送给参加会议的人员。涉及保密和不宜公开的会议材料,会上发纸质材料,会后收回并销毁。

第五章 议事程序

第十七条 校长办公会议事,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题一议。讨论议题时,先由分管校领导就议题作报告,必要时列席会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作简要补充和接受询问。与会校领导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第十八条 校长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最后表态,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会议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时,应留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定。对于必须表决的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员的二分之一为通过。表决时,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举手、无记名投票和其他方式。

第十九条 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1人动议,并在会前征得二分之一以上应出席会议人员的同意。

第二十条 如遇突发性事件或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可由校长与分管校领导共同商议,根据实际情况先行处理, 处理完毕后及时向校长办公会报告。 

第六章 会议纪律

第二十一条 校长办公会必须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除紧急情况外,不能临时动议。

第二十二条 校长办公会实行回避制,如有涉及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的问题时,有关人员必须回避。

第二十三条 校长办公会形成的决议、决定,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第二十四条 校长办公会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对会议讨论发言、表决和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一律不得对外泄露。

第七章 会议决议与督办落实

第二十五条 校长办公室将校长办公会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时效等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校长办公室根据会议记录拟写《校长办公会议纪要》,由校长审定签发。纪要主要发放范围为校领导、党委办公室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

第二十七条 校长办公室根据会议决定下发《766全讯白菜网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单》,发放范围为议题相关单位。

第二十八条 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适合公开的应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及时公开。

第二十九条 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组织落实,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督办。纪检部门应根据职责权限对校长办公会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条 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基建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大宗材料和设备的采购项目,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需要招投标的,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

第三十一条 校长办公室每半年清查一次校长办公会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向校长办公会通报;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度的校长办公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的通知等会议材料移交学校档案室归档。

第八章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